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 案件受理费。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10万元至2。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盘龙区是昆明市辖区之一,因盘龙江自北向南纵贯全境而得名,盘龙区早在3万年前,盘龙大地便有古人类活动。远在新石器时代,这里已经成为人类繁衍生息之地。1928年市政公所改为市政府,昆明市制正式确立。盘龙区全区常住人口809881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年平均气温14.9℃,极端最高气温31.5℃,极端最低气温-7.8℃。年平均降水量约为1000.5毫米,月最大降雨量208.3毫米。2017年11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签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嵩明县阿子营街道调整至盘龙区管辖的批复》,同意将嵩明县阿子营街道调整至盘龙区管辖。调整后阿子营街道行政区域不变,街道办事处仍驻阿子营村彩云路72号。盘龙区位于昆明市主城区东北部,东、南面与官渡区相连,北接嵩明县和富民县,西临五华区。盘龙区东经102.7°,北纬25.05°。